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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今起实施

2017年03月02日 18:14:10
来源: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赵权军 编辑:韩婷一

  四川新闻网遂宁3月1日讯(记者 赵权军)3月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遂宁市食药局获悉,《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今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该《条例》规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街面流动摊贩均需在当地食药部门完成登记或备案手续,方可合法经营,对市民提供各类食品。

  在该《条例》内容中,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以及街面流动小摊贩均被称为“三小”。涉及“三小”经营业主在经营销售食品之前,必须先在当地食药或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经审核取得经营和卫生等许可证明后才能经营。该《条例》与以前食药部门针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条件相比,不仅降低了对小摊贩的准入门槛,还简化了各项行政审批和检查的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

  根据该《条例》规定,街边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业主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需向当地县级食品监管行政部门备案,食品摊贩要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经审核获得相关备案或登记卡后就可开店营业。在登记时无需再审核其是否符合保证食品安全等相关要求,执法人员也无需进行现场检查。

  遂宁市食药部门人员介绍,为保证每一名“三小”经营业主提供食品的安全性,因此执法人员会对经营业主提供的食品进行入市前检查,严格把关食品流通以及供应等环节的安全性能。若有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和要求的,“三小”经营业主将依法被处理。此外,该《条例》于2016年11月30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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