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3日讯(记者 李丹)近年来,“免费送”“全额返款”“花多少返多少”这些极具吸引力的返利消费模式在广大消费者生活中悄然出现,商家宣称购买商品价款全额返还,实现消费也能挣钱的新消费资本运作方式,让消费者接踵而至。
5月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消委会获悉,近期,在四川省各地已陆续发生类似的典型案例。“免费送”“全额返款”极具诱惑性,着实吸引消费者。但实质上这种返利模式存在资金安全无保障、返利模式不可持续、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等潜在风险。因此,四川省消委会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四川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参与返利活动一般都是有条件的,要么要求消费者先办理消费贷款,且贷款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利率;要么要求消费者加入平台,在指定时间内成功介绍一定数量且符合条件的“客户”参与此类活动。如果消费者不满足上述条件,则不能参与免费领取商品的活动。在上述活动规则中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条件,加重了消费者责任,减轻了经营者义务,将消费者强制捆绑在整个返利活动中。
在面对经营者返利,参加商品金额高于市场价、消费贷款利率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利率、优惠返还时效过长等形形色色的促销活动时,四川省消委会提出了三点消费提示。
一是请保持一份警醒。天下熙熙,皆为利往,天下攘攘皆为利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商品与服务的生产和销售都应具有成本,市场交易中消费者需要支付相应的价款才能购买需要的商品。作为一名成熟的消费者应当秉持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都应有成本的消费理念,天上掉下的馅饼必然隐藏着不可预知的风险。
二是请保持一份理性。经营者开展返利活动,消费者要保持头脑冷静,泰然处之,不要轻信具有诱惑力的广告宣传,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及消费能力,从容、淡定选购满足自己需要的商品或服务,不冲动,不跟风,不盲从。
三是请尽一份责任。经营者为了吸引消费者参加类似活动,往往只会告知吸引消费者方面的相关信息,对于消费者需履行的义务以及承担的风险未做到有效告知,消费者在参加返利活动时,不要轻信经营者的承诺,在签订合同条款时要仔细阅读,明确自己所承担的责任,评估自己的承受能力。如发现合同附加条件中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更改或者选择不参与返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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