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法治扶贫"五个一" 贫困群众的"法治小书包"

2017年12月21日 14:51:52 来源:雅安日报
记者:唐小未 编辑:李娉竹

贫困村书屋里的法治图书角,贫困群众学习法律知识

  为每个贫困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为每个贫困村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为贫困村建立完善一个村规民约、帮助贫困村群众掌握一套维权方法、帮助贫困村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这就是雅安市的法治扶贫“五个一”。

  自2016年6月,雅安市在全市261个贫困村中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工作以来,贫困村社会治理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发展内生动力得到增强。

  这也有效回应了雅安市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的初衷:奋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法治助推精准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重要作用,完善贫困村社会治理体系,补齐依法治贫“短板”。

  随着法治扶贫“五个一”的纵深推进,雅安市的脱贫攻坚工作也实现了由法保障、靠法推进。法治扶贫“五个一”也在实践中成长为法治雅安的一大品牌。

  法治扶贫“五个一”是什么?

  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政策、资金、产业、分配、保障、法治等方面多措并举、协同落实。

  为此,雅安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法治扶贫工作,将法治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将推进脱贫攻坚与推进法治扶贫“五个一”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让法治扶贫“五个一”在贫困村落地开花,让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成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有力保障。

  为每个贫困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

  在推进法治扶贫实践中,雅安市所有对口联系帮扶单位将贫困村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具体帮扶内容,着力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推进贫困村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为推进精准扶贫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为每个贫困村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

  以村组干部为基础,以“家家有法律明白人”为目标,通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普通村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宣讲能力的村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培养,使其具有一定的法治观念、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着力建立一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农村法律人才队伍。

  为贫困村建立完善一个村规民约——

  从引导村民自治着力,以“业兴、家富、人和、村美”为目标,突出社会治安联防、公共设施管护、环境卫生保洁、邻里家庭关系等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和公民义务等内容,指导贫困村完善村规民约、组规民约、大院公约,提高贫困村依法自治水平,为脱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同时,将村规民约的尊崇纳入道德模范户、文明户、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好媳妇好女婿评选内容,在村民会议、院坝会议、村务公开栏上定期或经常性地通报村规民约履行情况,表彰奖励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行为,批评、谴责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

  帮助贫困村群众掌握一套维权方法——

  帮助贫困村群众掌握一套维权方法,对于引导贫困地区群众遇到问题时能理性维权,助力党和政府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的落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坚持经常性地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通过支部会、党员会、群众会、院坝会,以及墙报、微信、微博等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把相关政策法律和扶贫措施讲清楚、讲明白、讲到位,使贫困村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

  与此同时,定期公布全村规划实施情况、各级政府惠农政策补助执行情况、集体资产管理等重大村务推进落实情况。

  在此基础上,再依托贫困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向贫困户发放“政务监督联系卡”、“便民法律服务便民牌”、“便捷维权途径牌”等,接受群众咨询、信访、投诉、举报,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帮助贫困村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同群众工作相结合,下大力气解决一批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中久拖未决的矛盾纠纷,是保证精准扶贫政策落地、扶贫项目顺利实施,促进贫困村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是脱贫攻坚必须抓好的重要工作。

  雅安市组织机关、乡村干部到农户家头、田间、地头、村头深入排查,针对贫困村常见多发的山林土地为主的多权确权、产权抵押借贷、异地扶贫搬迁、邻里边界、劳动用工、婚姻家庭、财产分割、人身伤害等矛盾纠纷,实施帮扶单位包户干部包案化解责任制,运用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方式,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调处,确保扶贫政策落地,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组织开展法治扶贫工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探索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结合和在基层落地的初步实践,也是完善贫困村社会治理体系,提升贫困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有益探索。”我市究竟在法治扶贫“五个一”工作中干了什么?法治扶贫“五个一”又是如何助力贫困村补齐短板、加速奔康的呢?

  运用法治手段补齐短板

  12月的石棉,累累黄果柑已经挂满了枝丫。果树笑弯了腰,果子也在阳光的点染下泛起橙光。

  作为石棉县26个贫困村之一,宰羊乡马富村也在种植果树中发生了巨大变化——海拔较低的山坡上种满黄果柑,这是村民春季收入的主要支柱;海拔较高的地区发展猕猴桃和核桃,也让果农在秋收中实现腰包一天比一天鼓。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该村不仅在产业发展方面下功夫,促进老百姓增收致富,同时也将法治扶贫作为助推精准扶贫的重要保障,及时组织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将产业发展、公益设施保护、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修订范围,有效提升了基层自治能力。

  “聘请了一名法律顾问,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完善了村规民约,解决了一批群众生产生活中久拖未解的矛盾纠纷,法治宣传还让村民掌握了维权的方法。”马富村相关负责人表示,法治扶贫工作的开展,让村民自觉用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参与村民自治,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在雅安市,共有261个“马富村”。

  针对雅安市中高山区农村贫困“量大、面广、程度深”,平坝、河谷等地带“插花式”贫困现象普遍存在,以及贫困地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能力薄弱、内生动力不足,特别是随着扶贫政策倾斜、加大投入,扶贫领域难免产生精准识别对象、土地权益、劳动合同等矛盾纠纷问题的出现,我市大力推进依法治贫。

  充分利用帮扶单位和第一书记对贫困村家底清、情况明、情感亲等优势,结合司法行政部门专业法律服务资源集中等优势,由市司法局牵头,会同市依法治市办、脱贫办、市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五个一”法治扶贫活动,有力地推动法治扶贫工作。

  着力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顾问切实承担协助基层普法宣讲、负责法律文件审查、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开展社情民情调查四项基本职责。

  截至今年6月,全市累计在贫困村开展法治宣讲1094次、提供服务7202次;名山区永兴镇郑岩村法律顾问帮助郑岩村与农业公司签订藤椒种植合同,有效防范了村民藤椒种植法律风险;芦山县法律顾问在走访贫困村过程中收集上报社情民意28条,被当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24条,采纳率达86%……一项项工作的落地落实,无一不增强贫困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引导贫困村基层社会治理走向法治化。

  贫困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是推动贫困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础,是妥善处理贫困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推进贫困村改革发展、脱贫奔康,推动贫困村社会治理走向法治化的重要力量。

  为此,雅安市将培训力量向贫困村倾斜,通过农村法治夜校、远程普法课堂、农村法治讲堂等方式,加强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着力建立一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农村法律人才队伍。截至今年6月,全市已帮助贫困村培养法律明白人4173人。

  基于村规民约在规范村民行为,维护村风民俗和社会公德,构建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雅安市还指导贫困村完善村规民约、组规民约、大院公约,提高贫困村依法自治水平,为脱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芦山县龙门乡红星村还将对村规民约的尊崇纳入道德模范户、文明户、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好媳妇好女婿评选内容,累计评选五好文明家庭户、道德模范、孝心敬老等56人,进一步促进乡村环境、村风民俗等明显提升,形成一种自觉、自由、善良、和谐的人文氛围。

  从掌握一套维权方法,到化解一批矛盾纠纷,从加强平台建设方便群众维权,到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包案制度,法治扶贫“五个一”的故事还很多,但核心要义无出其右:发挥法治在助推精准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贫困村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贫困村发展的内生动力;让法治精神在最古老而又贫瘠的地方生长,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贫困群众的自觉信仰。

  法治扶贫成效喜人

  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工作,将法律服务资源引入到精准脱贫攻坚第一线,瞄准的是农村法治意识薄弱的关键环节,增强了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法治底气,补齐了脱贫攻坚中的法治“短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贫困村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在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工作中,我市充分发挥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其成为带领村民自觉用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参与村民自治、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引导者,整体提升贫困村法治水平。

  工作中,贫困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顾问”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更加增强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贫困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贫困村的“政务监督联系卡”、“便民法律服务牌”、“便捷维权途径牌”畅通了贫困村群众维权途径,及时解决了一批贫困群众长期反映的突出问题,贫困村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对于不能调解的,也引导村(居)民以法治方式和正常途径正确表达利益诉求,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配合政府机关预防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全市共帮助贫困户依法维权399次。“很快帮我们解决了矛盾,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维权,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帮扶联系牌”找到帮扶单位名山区司法局,名山区一贫困群众的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其也在无声处接受了法治知识的学习和法治思维的熏陶。

  ——贫困村社会和谐稳定程度大幅提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帮扶单位等多方联动,积极参与贫困村矛盾纠纷的化解,特别是在征地拆迁补偿、合同纠纷、继承赡养、婚姻家庭等易产生矛盾纠纷的领域,坚持依法调解,法、理、情相结合,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荥经县烈士乡烈士村曾是荥经煤炭主产区之一。六七年前,因某煤业公司采矿导致土地下陷,影响了矿山主井区村民的生产生活。村民一直就土地补偿与煤业公司存在纠纷矛盾,多次交涉无果。后煤业公司停产,矛盾一直存在。去年底,煤业公司转手他人后开始运营,村民又开始了维权之路。

  在当地矛盾纠纷调解员的斡旋之下,村民与煤业公司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而这一纸和解协议,不仅维护了村民合法权益,使大家得到应获赔偿,煤场的顺利运转,也为全村提供了50多个就业岗位。煤场还租用了烈士村的村委会旧宅,解决了一部分村集体收入的问题。

  这样的故事还很多。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共帮助贫困村化解矛盾纠纷7566件。

  ——贫困村产业发展有了法律保障。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贫困村重要经济活动,为贫困村产业发展、项目引进、基础建设、土地流转、专合组织建立和生产经营等方面开展“法律体检”,提供法律服务,有效避免了产业发展中的法律风险。

  名山区为发展壮大茶产业,从全区吸收50名法律明白人成立名山区蒙顶山茶产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人才库,从种植——加工——交易——茶旅融合等环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护航茶产业的发展。

  ——贫困村民主法治建设有序推进。法律顾问积极协助村“两委”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对村上重要管理活动及会议的决定、决策,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规范村“两委”决策程序,推进“四民主三公开”。

  雨城区推出了“阳光村(居)务”微权清单五十条,有效规范了村级权力,确保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拓展了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村民自治水平,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历史昭示未来,使命催生担当。我市将继续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建设,在深入开展法治扶贫“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在贫困地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开辟线上法律服务平台,确保各种法律服务资源整合,高效便捷地为推进全面脱贫致富奔康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何金平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唐小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