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依法取缔邪教“法轮功”,几天后公安部发出了对教主李洪志的通缉令,肆无忌惮的“法轮功”迅速土崩瓦解,这一天,意义十分重大。
邪不压正——这一天,是李洪志与“法轮功”的审判日
这一天,法律的重锤突然砸下,李洪志如同末日来临,2003年他在美国“讲法”,都还在后怕说当时“天都塌了”,这是罪有应得。
“法轮功”完全符合美国著名反邪专家罗斯总结的邪教三大特征:神化教主搞个人崇拜,灌输异端精神洗脑,危害个人社会。“法轮功”在危害性方面尤其严重:
骗取钱财,不少弟子倾家荡产。李洪志自称“练功不收钱,治病不收钱”,实际上巧设名目收费加上偷税漏税等闷声发大财,在逃往美国之前,李洪志仅出版“法轮功”书籍和物品就非法获利4229万元,骨干弟子景占义披露李在境内时敛财就达1.39亿元以上,相比当时中国人的微薄工资,这就是天文数字了。
无法无天,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法轮功”邪教组织对于批评质疑,屡屡兴师动众聚众闹事。据不完全统计,“法轮功”先后制造了300多起围攻新闻单位和学校的恶性事件,甚至聚集一万多信徒围攻中南海,危害极大。
蛊惑人心,大量弟子因此而死。为神化自己,李洪志称修炼“法轮功”能圆满升天,许诺“练功就能治病”,要求痴迷者“修炼不许吃药”,据不完全统计,“法轮功”被取缔前,因练“法轮功”非正常死亡的就达1400余人,精神错乱自杀的就有一百多人,场面触目惊心。
铁证如山,“法轮功”是地地道道的邪教。这一天,是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正义审判,也是中国取缔邪教组织最大规模的一次行动,除去这一颗社会毒瘤,利国利民,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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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头棒喝——这一天,是“法轮功”痴迷者的救赎日
胆敢挑战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打击犯罪分子,挽救受骗民众,中国政府处理法轮功事件合情合理合法。
政府取缔“法轮功”,公安部发出了通告,并公开审判了李昌、王治文等“法轮功”骨干分子,同时本着“团结、教育、挽救”的感召政策,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揭批“法轮功”宣传活动。当伪善的面纱被揭开,真相大白天下时,公安部发布通缉令,一句句谎言,一个个血案,使广大民众如梦初醒,原“法轮功”习练者纷纷交出书籍、光盘等“法轮功”资料,表示与“法轮功”彻底决裂。
1999年的数字显示,中国国内练习“法轮功”的人数接近200万,其组织庞大,全国有39个辅导总站,28000个练功点。政府取缔后,80%的人已经脱离了“法轮功”,“法轮功”非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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