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丰收节”有关工作做出总体部署。《意见》明确,中国农民丰收节坚持农民主体,贴近农民的生产生活,满足农民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和基层覆盖率,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让农民真正成为节日的主角。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民俗文化、农时农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活动,突出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将重心下沉到县乡村,避免千篇一律。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作为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的深切关怀,是一幅用国家仪式描绘的新农村建设画卷。去年首届农民丰收节举办以来,亿万农民收到了这份聚集着强农惠农富农力量、张扬着光荣感获得感幸福感的贴心礼物。在今年第二届丰收节到来之前,特别是各地新一轮的筹备工作展开之际,以指导意见的形式强调丰收节要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更是要切实增强广大农村地区的文化自信,让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社会各界在感动和欢欣鼓舞之外,进一步激发创造力,盘活资源,带动发展。
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乡村振兴离不开乡村文化自信的构建。乡村文化自信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广大农民对于乡村文化的自信,因为溯源中华民族的历史,孕育中华文明的正是农耕社会。农民这一群体,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中,始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二是整个社会对于乡村文化的自信,对于农耕文明的充分肯定,对传承与弘扬悠久传统文化的担当。
我们知道,一个强大的经济体往往在潜移默化之中实现自身文化影响力的扩大。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如此,一个行业、一个产业亦如此。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不仅仅是表达对农民的尊重和敬意,更是要在贯通中华文脉的过程中,为农村的丰腴、为农业的丰收、为农民的增收聚合力量。只有充分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才能在节日筹办、举办的全过程中,更为充分地调动各地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因地制宜地谱写出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篇章。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文化传承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也大不相同。办好农民丰收节,必须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让当地群众唱主角,把节庆活动作为展示民族文化和民俗风情的重要载体,释放情感,激发创造活力。同时,积极借助这一文化和情感交流的平台、城乡和产业合作的节庆平台,打造一批民俗文化、乡村旅游、农业嘉年华等方面的知名品牌,让丰收节硕果累累,让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