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记者从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宜宾市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对设立异议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登记资料查询等15项登记业务实行即时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等18项登记业务实行24小时办结。
目前,宜宾对全市范围内办理不动产登记需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及户口簿原件作为身份证明材料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复印件,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自行复印或扫描解决。申请人对登记不动产共有情况未做约定的,依法依规确定不动产共有情况,减少共有不动产约定材料和不强制要求共有人悉数到场办理。全市范围内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再收取价格评估报告和价值确认书,不再审核抵押不动产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