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3日讯(符超)12月2日,在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青白江法院的法官们走进青白江外国语小学开展“宪法进校园 争做好少年”主题活动,与该校200余名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
青白江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王军结合实际案例,以“校园欺凌法律知识”为主题开展主题讲座。
校园欺凌是一个在世界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都普遍存在的问题,它不同于青少年之间偶发的打架等冲突,欺凌者的欺凌行为具有长期性、隐秘性、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等主要特征。
据了解,校园暴力主要分为语言暴力、身体暴力、心理暴力三类,其主要表现在,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或将其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分派系结党:孤立、排挤受害者。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在讲座现场,王军庭长从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给该校师生们普及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影响及后果。同时,通过案例给师生们分享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社会交往能力、养成谨言慎行习惯等预防校园欺凌的应对措施。
随后,参加活动的其他法官与学生们进行了现场互动,并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学生们争相答题,现场气氛热烈活泼。
此次在青白江外国语实验小学开展的“宪法进校园 争做好少年”活动,是青白江法院“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第一站,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的宣传作用,该院将有序开展后续宣传工作,带动群众认识宪法、学习宪法的重要意义,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讲好中国宪法故事,讲好中国制度故事,增强全社会制度意识,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通讯员王丹 王俊杰 图片由青白江区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