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邛崃巨星农牧有限公司邛崃冉义种养循环产业示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邛崃巨星农牧有限公司现将主要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邛崃冉义种养循环产业示范基地
2、建设单位:邛崃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冉义镇园林村(东经103.642172479°,北纬30.431063993°)
5、项目投资:9300万元
6、用地面积:100.87亩
7、建设内容:新建种猪场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8400m2,新建2栋配怀舍、2栋分娩舍、1栋公猪舍、1栋隔离舍、1栋后备舍、1栋出猪舍及病死猪处理间、污水处理设施、门卫室等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达年存栏种猪7200头、年出栏仔猪18万头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因素
1、废气:主要为恶臭、沼气、食堂油烟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2、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办公生活污水。
3、固废:主要为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猪粪、病死猪及胎盘、废脱硫剂、包装各种饲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员工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含隔油池油脂)、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等一般固体废弃物;疫苗接种及疾病预防产生的防疫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
4、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废水产生主要为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TP、TN、粪大肠菌群等。本项目新建规模为200m3/d的污水处理站(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预处理池再进入污水处理站),采用“固液分离+厌氧+好氧+沉淀池”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5中标准限值,用于协议的农田农肥,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恶臭:猪舍恶臭产生源在场区分布面较广,并以低矮面源形式排放,目前从经济上和技术上均无成熟的收集处置措施,主要通过在饲料中添加活菌剂、采用生物除臭剂喷洒、合理种植绿化隔离带、严格划定卫生防护距离等减轻恶臭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沼气:通过沼气净化系统经脱水脱硫后经管道输送储气罐储存,用作厨房燃料。
食堂油烟:饮食油烟安装1套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85%,风量为3000m3/d),油烟经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本项目设置1台630KW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采用自带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废气引至屋顶排放,燃烧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废物:猪粪日产日清,进入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后固体直接外运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的污泥送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病死猪及胎盘严格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3〕34号)中有关要求利用生物降解机进行高温杀菌+生物发酵处理,用作协议农田农肥;废脱硫剂定期更换,交由厂商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防疫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已落实“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四防”措施,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落实联单责任制。
4、噪声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优化设备布局,有效利用距离的衰减降低噪声排放;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措施。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排放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
邛崃巨星农牧有限公司邛崃冉义种养循环产业示范基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冉义镇园林村(东经103.642172479°,北纬30.431063993°),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邛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邛崃市畜禽禁养区的通告》([2018]1号),项目选址不属于禁养区、限养区。总图布置合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确保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邛崃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冉义镇园林村
联 系 人:王总
联系电话:15808380999
电子邮箱:1137670789@qq.com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项目负责人:胡丽娟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18381354592
环评单位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B座30楼
电子邮箱:108379447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3月02日~2020年3月13日
附件1:邛崃冉义种养循环产业示范基地(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