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政企频道  >  要闻
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http://www.newssc.org 】 【2020-03-09 19:36】 【来源:四川新闻网
推荐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

  2、建设单位: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绵竹市金花镇三江村

  5、项目投资:2000万元

  6、建设内容:项目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4507km2,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深度+1200m~+1010m;可采资源量420.78万吨,设计生产能力4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台阶式采矿法,从上至下分阶段依次逐段开采,预计服务年限10.5年,采用公路运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因素

  1、废气:主要为剥离、钻孔、开采运输产生的粉尘、爆破废气、堆场扬尘及机械尾气。

  2、废水:主要为采矿区淋溶水及充了冲洗废水。

  3、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废石、沉淀池泥沙、预处理池污泥及生活垃圾。

  4、噪声:主要是矿山开采噪声及道路运输车辆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无废水外排。矿区内淋溶水通过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生产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

  2、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营运期采剥、爆破、装卸过程使用雾炮器进行喷雾降尘,钻孔采用湿法穿孔凿岩技术,大风天气禁止爆破;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车辆驶离矿区时进行冲洗,禁止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矿区道路定期洒水;矿山爆破采用乳化炸药,采用中深孔爆破,每次爆破时选择气候条件好、空气扩散性好情况下进行,有害气体稀释、扩散较快。

  3、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治理

  项目设备维护保养由设备厂家进行,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棉纱均由维保单位带走,故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均为一般废物。

  本项目设废石堆场、表土堆场,矿山开采的废石堆存一定量后外售给砂石厂,剥离的表土暂存表土堆场后用于采空区回填覆土绿化,实现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沙定期打捞、自然沥干后用于场地平整或矿区复垦;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运送至金华镇三江村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营运期石灰石矿运输过程产生的交通噪声在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落实禁止超载、超速行驶、经过金华镇沿线居民区时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等控制措施后对沿线居民不会造成影响;爆破噪声昼间影响范围在120m内,不涉及农户分布;各产噪设备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外各预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

  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建设项目位于绵竹市金华镇三江村,主要建设露天采矿区及配套设施,建成年开采石灰石矿40万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规、规范要求。项目选址合理,总平面布置合理。拟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可靠,公众参与调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确保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

  联系人:扬先生

  联系电话:15883860060

  电子邮箱:349467573@qq.com

  联系地址:绵竹市金花镇三江村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项目负责人:何中华(2017035510352015510109000057)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028)83395555

  环评单位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B座30楼

  电子邮箱:544998140 @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20日

  附件1 绵竹市金花镇石灰矿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公众意见表

[ 编辑:张瑞潇]
点击进入 四川发布网站 微博 四川新闻网爆料微博 转麻辣微博
新闻采访中心:[028] 85171608
分享按钮
相关新闻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