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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事迹】子为亡父偿还生前债务 谱写守信家风
http://www.newssc.org 】 【2020-09-30 17:13】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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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1年被告聂某文、广东某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营的广东某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泸州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注销),承接了长江现代城某餐厅的房屋装修工程后,2011年8月15日将木工、油漆工、灰工工程发包给被告陈某华,合同签订后,被告陈某华遂雇请原告叶某明等人进行施工。2011年10月13日,原告叶某明在被告陈某华承包的该装修工程的油漆班组砂墙时,因钢管脚架刹车板松开,脚架移动,导致原告叶某明从高处跌落受伤。审理中,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经审理后,江阳区法院判决被告陈某华赔偿叶某明的医疗费、续医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腰椎固定支架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93972.86元,并由聂某文、广东某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执行情况】

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华、聂某文、广东某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原告叶某明遂向江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5年3月10日立案。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叶某明与被执行人陈某华、聂某文、广东某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2015年5月7日前由被执行人聂某文、广东某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71000元,剩余款项22972.86元由被执行人陈某华支付。被执行人聂某文、广东某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期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陈某华暂无履行能力,该案以和解方式结案。

2016年12月19日,被执行人陈某华因病去世,使得该案已达成的和解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2019年11月28日,被执行人陈某华儿子陈某得知其亡父尚有未履行的法律义务,主动与申请人叶某明取得联系,向其支付了剩余部分的22972.86元案款,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该案中被执行人陈某华儿子陈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诚信”二字的内涵。我们看到了诚信为本、一诺千金的传统美德闪烁着炫目光芒温暖人心,用自己的方式实现着对法律的尊重。正如《孟子·离娄上》“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信的潜在价值是无限的,社会需要诚信,个人要立足社会更加需要诚信。

[ 编辑:张瑞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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