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刚本系农村居民,26岁,在纳溪区务工,月收入约3000元,2016年因购房向泸州银行按揭贷款16万元,月还款2200元,但自2017年4月起未向银行支付月供,泸州银行遂起诉至本月要求归还全部借款,诉讼中,经肖某刚再三保证和请求,泸州银行同意给肖某刚改错的机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泸州银行同意由肖某刚在结清尚欠本息后,可继续按月归还按揭款,否则将追讨全部借款本息。但协议生效后,肖某刚仍然未支付每月按揭款,泸州银行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抵押房产用于偿还借款,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无法联系肖某刚,到其所在村委会才联系到其父亲,在告知其父亲拒绝履行生效裁判将会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后,其父亲表示,原本肖某刚每月收入足够支付月供,但最近他因迷恋网游花了很多钱,其父亲表示将把肖某刚带到执行局投案,次日,父子二人来到执行局,其父亲带来了一麻袋人民币,将16万元本息支付给了泸州银行,表示这16万元是自己干工地挣回来的血汗钱,全部家底就这些,说到诚实守信是自己安身立命的首要标准,自己愿意替儿子还清借款,同时请法官对其儿子进行批评教育,肖某刚当面向其父亲保证以后一定诚实信用。 社会影响: 诚信是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该案被执行人的父亲用自身的行动教育儿子做人要讲诚信,在展示父爱的同时也向社会传递着正能量。这种诚信的品质在社会中将会产生积极作用,引导人们自觉树立诚信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