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2日讯 本单位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川南心理卫生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川南心理卫生大楼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3、建设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青杠林138号
4、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8亩,总建筑面积约21972.65m2。将原有的精神病1号楼、精神病2号楼和康复大楼拆除,新建精神科病房大楼1栋(-2F~9F),H=43.25m,设置床位716张。地下2层为车库,1层为PICU,2层为康复,3至9层为标准病房。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
单位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青杠林138号
联 系 人:赵建亮
联系电话:1828134694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汇融国际B座30楼
联 系 人:周梦瑶
联系电话:18080429510
电子邮箱:15940298381@qq.com
四、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及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评价单位索取环评征询意见稿。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建设/环评单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信息
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和附件2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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