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5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5年第35号令)特将成都板材高端家电用复合板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成都板材高端家电用复合板带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一段738号附800号(厂区现有用地内,不新增用地)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攀钢集团成都板材有限责任公司自有产权地块新建厂房11340平方米(预留彩涂机组升级搬迁改造厂房位置),购置安装开卷机2台、横切剪1台、缝合机1台、入口活套1套、清洗(漂洗)槽6套、张力辊6套、纠偏辊5套、双涂头2辊立式预处理机及立式烘干炉各1套、立式辊涂机3套、固化炉1套、冷热覆膜各1套、剪配中心及压花系统1套、预留四色印花系统位置、自动(智能)化控制系统1套,配套环保设施:VOCs净化装置蓄热式氧化分解炉1套、碱雾净化系统1套、涂料恒温装置6套,配置出口质检台1套、出口卷取机及助卷卸卷装置1套,配套建设能源、介质、储存及利旧废水站扩能改造等公辅配套设施及检化验设施等设备50台套,建设高端家电用复合板带生产线一条,采用立式辊涂机+固化炉(三涂三烘),复合环保PCM预涂板、VCM覆膜板、PEM覆膜板、PPM辊涂板及压花板和中高端建筑用彩涂板工艺;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自备原料镀铝锌带钢经开卷-缝合-清洗-烘干-三涂三烘(复合)-固化-检验-覆膜(覆环保成品薄膜)或印花-按规格分剪-成品外销。项目建成后年产高端家电用(建筑用)彩涂产品25万吨。 项目资金及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2996.3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19年成都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成都市PM10、SO2、CO、O3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2.5、NO2不达标;因此,综合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未达标区。特征污染物补充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区域TVOC 8h平均浓度、苯1h平均浓度、甲苯1h平均浓度、二甲苯1h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浓度限值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地下水环境:地下水各项监测指标中,除部分点位总硬度、铁、锰、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外,其余评价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总体良好。 声环境:监测期间,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土壤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内(工业用地,1#、2#、3#、4#)及项目外防护绿地(5#、6#)土壤各项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碱雾、VOCs、二甲苯、SO2、NOx、颗粒物;项目拟对碱雾采取负压集气+水喷淋塔+24m排气筒处理排放方式,对有机废气采取负压集气+RTO蓄热式高温氧化炉(天然气作为燃料)+24m排气筒处理排放方式。 经处理后,碱雾可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0mg/m3);有机废气VOCs、二甲苯可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SO2、NOx、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对项目区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依托成都板材现有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攀成钢浊环水系统深度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攀成钢生活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青白江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流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拟对区域地下水可能受污染的区域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防渗措施,只要措施得当,基本不会发生污染区域地下水、土壤的事件;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排放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5、固体废物影响 全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处置方向明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四、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本工程在运行中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落实的基础上,在加强风险管理、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的条件下,项目涉及的风险性影响因素可降到最低水平,并能够有效降低各种风险事发生概率。因此项目的运行,从风险评价角度分析可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区原料供给便利充足。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物均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并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本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六、公众意见征集 (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HfWAKFnn。 公众可以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联系,公众参与联系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①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攀钢集团成都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刚 联系电话:18981893829 ②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华元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工 电话:13551809506 邮箱:fei.tong@scjzcz.com ③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④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提交途径: (1)通过邮箱提交意见表; (2)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意见表; (3)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