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26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电子陶瓷掺杂粉体材料氧化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蜀都纳米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同济大道386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有氧化铋生产线进行扩能和技术改造升级,拆除淘汰现有生产设备,改用等离子气相反应设备将金属铋直接加热产生铋蒸汽,同时通入空气在管道内使铋蒸汽氧化为氧化铋产品,再通过收集设备对产品进行收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成都蜀都纳米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同济大道38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08666305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华元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华金大道二段562号1栋6层
联系人:阳老师
联系电话:18302818693
电子邮箱:370131193@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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