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蜀都纳米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子陶瓷掺杂粉体材料氧化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1年02月26日 12:26:22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粟蓓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26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电子陶瓷掺杂粉体材料氧化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蜀都纳米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同济大道386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有氧化铋生产线进行扩能和技术改造升级,拆除淘汰现有生产设备,改用等离子气相反应设备将金属铋直接加热产生铋蒸汽,同时通入空气在管道内使铋蒸汽氧化为氧化铋产品,再通过收集设备对产品进行收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成都蜀都纳米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同济大道38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08666305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华元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华金大道二段562号1栋6层

联系人:阳老师

联系电话:18302818693

电子邮箱:370131193@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公众意见表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