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梅塞尔特种气体(眉山)有限公司高纯特气项目建设单位:梅塞尔特种气体(眉山)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君乐路8号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1.2亿元人民币,总占地约117.678亩。项目配置1套80kg/h氧化亚氮装置、3套水电解制氢装置(1套产量1000Nm3/h,2套产量100Nm3/h)、1套600 Nm3/h高纯氧液化装置、1套250kg/h二氧化碳纯化装置,年产氧化亚氮640t,水电解制氢气864t,高纯氧气液化6864t,二氧化碳纯化2000t,4类混合气混配(年混配1000瓶磷烷混配气、1000瓶乙硼烷混配气、500瓶氟气混配气、200瓶稀有气体(Xe、Kr、Ne)混配气),4类气体产品分装(年分装1200吨氩气、450吨氮气、1000吨氧气、200吨二氧化碳),并新建1座甲类仓库用以存储32种电子气(液)体产品。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塞尔特种气体(眉山)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君乐路8号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1367819392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四川华元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华金大道二段562号1栋6层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208478518
电子邮箱:wei.wang@scjzcz.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梅塞尔特种气体(眉山)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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