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以创促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2021年05月24日 14:24:1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粟蓓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24日讯(记者 胡旭阳)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No.7(2021)》发布暨2021年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蓝皮书指出,泸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提升酒城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成功创建为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蓝皮书提到,泸州市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过程中注重增强“三个意识”。一是增强示范创建“主体意识”。泸州市人民政府坚决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建设主体责任,以创建为突破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二是增强示范创建“主动意识”。通过正面引领,把法治建设目标转化为地方政府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地方的主观能动性,用有效的创新举措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持久的驱动力。三是增强示范创建“首创意识”。通过示范创建,推动法律实施过程中服务型政府功能的强化、法治框架内合理的规则细化与创新、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以及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

蓝皮书指出,泸州市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过程中注重抓实“四个环节”。一是强化示范创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示范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强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二是发挥示范创建典型作用。实施“一区县一品牌”战略,持续打造130多个法治示范点。定期召开示范创建工作现场会,推广交流先进经验。三是做好示范创建申报评估。扎实开展调研摸底,组织专班进行指标论证和资料收集审核,确保网络申报不漏项、少失分。积极迎接实地评估,根据测评方式主动应对,充分展现泸州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四是加强示范创建考核督导。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制定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开展专项督察,对示范创建存在问题的单位根据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或责令整改。

蓝皮书指出,泸州市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过程中注重提升“五个成效”。一是突出“关键少数”,提升统筹引领成效。市委市政府在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时旗帜鲜明地提出建设“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法治政府目标,在示范创建期间提出“首创即成”的目标。制定《将依法治理纳入干部管理任用工作八项制度》,推动“关键少数”落实法治责任。推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考法,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提拔。二是严把决策“关口”,提升制度建设成效。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出台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3部。创新建立“三方会审”机制,重大决策事项提请审议前纪委监委、司法、审计部门必须把关审核。加强“红头文件”管理,创新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审查清单。三是推进权力“瘦身”,提升职能转变成效。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缩减198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实现“60分钟领证”。政务服务实现优化提速,“最多跑一次”改革做法被国家发改委发文推广。开展“0证明城市”建设,全市共取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证明事项6923项。商事制度革新成果丰硕,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智能辅助申报等经验全国推广。四是防止权力“任性”,提升规范执法成效。在全国首先试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功探索出行政执法公示“五个必”、全过程记录“六个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七个一”等经验做法。创新“三维联动”信用监管模式,成功创建为第二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五是清除服务“盲区”,提升法律服务成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档升级,市县乡村四级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部建成投用。全域打造法治宣传品牌和法治文化阵地,泸州市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建立70个“诉调”“警调”“访调”组织,成立199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

蓝皮书指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四个方面需要深化。一是进一步完善示范创建组织体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实施、各方参与的组织推进架构,形成职责明确、运行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体系。二是进一步明确示范创建重点导向。突出引导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突出引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突出引导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需要人民群众认可。三是进一步激发示范创建内生动力。增强内部考评“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地方绩效考核。发挥外部监督“风向标”作用,深化政务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示范创建经验推广。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将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经验上升为制度性规定,从而达到典型引路、整体提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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