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打防结合】青白江法院依法严惩一批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2年12月30日 17:31:29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粟蓓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12月30日讯 近日,青白江法院集中审结一批重大影响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犯罪案件。
【案情介绍】
2021年4月至7月,被告人郭某某、曾某在朱某某的组织下,使用他人银行卡进行“跑分”、“刷流水”转账,为电信诈骗活动的犯罪团伙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该“跑分”团伙分工明确,朱某某负责与境外团伙沟通确定收款转账时间、银行卡号和发放工资;曾某负责联系收购银行卡的中间商或持卡人,并与郭某某负责操作手机银行软件收款后转入指定的银行卡或信用卡上。经核实,被告人郭某某、曾某使用被告人周某等人多张银行卡进行“跑分”转账,并从中获利,涉案流水达百万余元。被告人周某、高某某、冯某某等人,在明知他人使用其银行卡可能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卡交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利。检察院将上述案件移送法院起诉,请求追究相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查明,截至2021年6月,郭某某、曾某所在的“跑分”团伙,将被告人周某、高某某等12人提供的20余张银行卡内共计70余万元进行转移,上述涉案款项涉及唐某某、潘某某等人被网络诈骗案。
【法院认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某、郭某某、曾某等人明知转款资金系上游犯罪团伙犯罪所得情况下,仍组织他人联系、买卖银行卡,并在接到指令后安排人员操作手机转账,通过收款、转款等方式协助他人将被害人的钱款进行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属于情节严重,三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被告人周某、高某某、冯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售其银行卡用于收款、转账或介绍他人出售银行卡,为支付结算提供帮助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青白江法院依法重拳出击,准确适用法律,不断积极、高效推进案件办理,严惩一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22年,青白江法院受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十余件,全部顺利审结,结案率达100%,平均审理天数14天。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注重源头治理,突出判后释法、判后宣教,服判息诉率达98%,通过进电台、进社区、进学校、进法庭等方式开展线下宣传7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线上转发防范电诈信息近百余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反电诈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作者 杨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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