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8月29日讯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宜宾市各宗教团体负责人畅谈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学习体会,一致表态坚决贯彻落实《办法》,持续推动宗教事务法治化治理的现代转型。
释昌信(市佛教协会会长):《办法》在宗教活动场所的组织、管理、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要求和措施,具有明确的指导性和切实的可操作性,有效而及时的解决了多种问题。我们全体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要认真学习,细心体会,切实提高认识,逐条对照检查,逐一落实,积极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信,爱国爱教,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自觉把寺院管理以及一切宗教活动纳入到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推进佛教的健康传承。
杨梦觉(市道教协会会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是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和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它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动宗教中国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更好地维护了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宜宾市道教协会将把引领全市道教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以学习贯彻《办法》为契机,不断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进一步提高宜宾市道教团体、道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和全面从严治教的水平。
罗雪刚(市天主教爱国会主席):《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公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更好地维护了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在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规范人员管理、规范宗教活动管理、规范建设管理、规范安全管理、强化法治观念上下功夫,从而更好地深入推进宜宾天主教中国化建设。
赵建深(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办法》共10章76条,从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和登记、人员管理、宗教活动规范等方面,提出制度上的明确要求,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有关管理、服务和引导的日常工作提供了合法依据和行动指南,对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确保宗教场所安全和谐稳定,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买文旭(翠屏区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办法》的公布施行,是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宗教健康传承提供法治保障,是宗教事务管理的核心和重点,为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合法依据和工作指南。我们将结合我市伊斯兰教界的实际和具体工作解读、学习、宣传《办法》,让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入脑入心。我们将自觉按照《办法》对清真寺加强管理,对管理组织、人员、建设及各项安全加强管理,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清真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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