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攀枝花8月29日讯 (朱梦琪)“程科长,您办理的袁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中,我们监控到未出具《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这不符合上级制定的案件质量评分细则,流程监控系统已对该案作了警示,请您及时整改”,8月15日下午,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案管干警致电案件承办人,口头告知了上述情况,承办人表示会即刻整改到位。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对检察官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攀枝花东区检察院狠抓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集中评查等举措,全力规范执法办案。
“全程监控”办案痕迹。该院实行案件受理办案化,在集中受理案件时,注重对影响审查逮捕、移送起诉的证据材料进行把关,尤其是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严格实行登记制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流程监控功能,灵活运用个案监控、指定监控、随机监控等监控方式,安排专职人员对系统使用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发现的办案不规范问题,建立巡查台账,视情形分别采取口头提示或流程监控通知书,提醒承办人及时处理或整改,第一时间确保案件质效。同时,建立流程监控台账季度分析机制,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易发多发问题进行重点提醒,设立常态化的风险监测和异常现象预警,全程掌握办案业务部门在各个环节上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全力整改”问题案件。该院以案件质量集中评查为抓手,拓展案件质量评查深度,以自查促进规范,以质量保证公平。今年初,成立了由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小组,会同检委会、案管办、公诉科、侦监科、监察科等多部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评查、各业务部门交叉互评的评查方法,对每名检察官办理案件进行随机定案评查,从案件程序、实体、装卷规范等方面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案件质量集中评查,重点对捕后不起诉、撤回起诉等案件实行逐案评查。通过对5月份之前受理的359件案件进行核查、评定,查找出了文书制作和使用、证据采信、办案成效、事实认定、释法说理等方面的问题。针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采用规范执法建议书的形式,由监察部门牵头,督促办案部门及时整改。对清理出来典型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召开检委会逐案研究,在此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出制度和程序上进一步保证案件质量。为巩固专项整治效果,该院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年终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晋升提拔考量范畴,通过全力整改,办案质效大幅提升,该院批捕、起诉案件始终保持错案率零记录。
“全域覆盖”常规监督。该院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开展,强化对司法办案的日常监督,全面开展“废、立、改”,清理与司法改革不适应、不衔接、不协调、不一致的制度,修订完善内容和程序上存在瑕疵和操作性不强的制度,以制度促进办案行为规范化。为进一步加强各科室规范履职尽责,积极开展干警定期轮岗交流活动,创新开展内设科室“双向互评”活动,通过对业务工作、团结协作、廉洁履职等方面的互评,全面引导干警改变工作作风。对“一案三卡”落实、重大案件错案追究制度、检容检风检纪等开展定期督察,严格做到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期必查和不定时抽查,严格防控廉政风险。集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教育整顿,把《检察人员纪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加强干警工作执法教育,对干警日常行为切实加以规范,促进干警清正廉洁、敬业奉献。(通讯员 朱启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