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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力
困扰自贡的“七年之患”,在督察组进驻后被破解
督察组进驻自贡期间,剑指困扰自贡市民七年之久的双溪水库周边环境问题。
据自贡市荣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罗先禄介绍,1997年当地鼓励旅游兴县,双溪水库周边发展了住雅斋、双湖楼、湖畔花园等三家农家乐。2010年,双溪水库功能调整为城市饮用水源后,难题随之而来。当时,三家农家乐的生意不错,双湖楼农家乐老板周昌财说,光茶水有时一天都要卖上千元。
但《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要求他们搬迁,但有三户要价非常高。”罗先禄说。
如何破解难题?2月中旬,赵乐晨一行到双溪水库实地督察,对周边环境整改提出处理意见。“环保督察,就要一手抓‘沉’,下沉到位;一手抓‘效’,紧扣民之关切,尽快有效改善环境质量。”赵乐晨说。
督察组进驻后,三户农家乐的搬迁进程明显加快,目前已“人去楼空”,仅剩下“铁将军”把门。“搬迁是为了保护水源,支持解决全市人民的吃水问题。”周昌财告诉记者。
釜溪河是自贡人民的母亲河,因工业和生活的双重污染,引起督察组高度关注。
督察组从釜溪河入口沿河而上,排查污染源。查看自贡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及滨江路改造工程后,要求加强河道两岸环境整治,防止河道受污染;在高洞村桥头,督察组发现当地虽加强了截污管网建设,但周边生活污染、跨界污染十分严重,当即提出治理建议。
督察组在巴中市发现,当地饮用水水源地存在一级保护区内搬迁不彻底、标示标牌不完善、隔离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巴城大佛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仍有1家加油站和2家家具厂未拆除,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驾校和民居。化成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数百户居民未搬迁,保护区内违规建有宾馆、酒店、码头。平昌县友谊水库一级保护区未设置围栏,房屋、码头未拆除,二级保护区违规建设砖厂和养殖场。目前,督察组已就上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原标题:一场“环保风暴”留下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