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地震灾区城乡面貌实现“十年焕然一新”

2018年04月27日 16:52:13 来源:阿坝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编辑:郑璐涵
  公共设施和城镇建设方面。严格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四川省相关专项规划方案等,对阿坝州受损的城镇道路、供水设施、垃圾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修复新建。2008年地震至今全州新增垃圾处理设施6个,污水处理设施15个(其中在建4个),供水设施10余个,新建改建城镇道路130余公里,城镇建设统计各项指标均有较大提升。
  
  2008年末,全州总人口88.25万人,全州城镇人口23.82万人,暂住人口3.7万,城镇化率29.1%,全州县城建成区面积39.78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用地12.22平方公里、公共设施用地6.12平方公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93平方公里、绿地2.78平方公里);县城用水普及率92.5%,供水管道长度264.62公里;燃气普及率33.88%,供气管道长度90.14公里;城市道路长度180.5公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7.87平方米,城市桥梁66座;排水管道长度149公里,排水管道密度1.39公里/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3.75公里/平方公里),城镇污水处理厂5座,污水处理率9.6%;人均公园绿地面2.9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8.87%,建成区绿地率5.68%;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厂9座,生活垃圾处理率51.61%。
  
  截至2017年底,全州总人口92.1万人,城镇人口25.76万人,暂住人口7.6万人,城镇化率38.86%,全州县城建成区面积48.07公里(其中居住用地14.55平方公里、公共设施用地6.86平方公里);县城用水普及率95.6%,供水管道长度483.5公里,建成区供水管道密度10.41公里/平方公里;燃气普及率67.35%,燃气管道长度158.12公里;城市道路长度316.71公里,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1.56平方米,城市桥梁107座;排水管道长度362.52公里,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7.7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6座,污水处理率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6.09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15.27%,建成区绿地率11.53%;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13座、垃圾焚烧厂2座,生活垃圾处理率达90%。
  
  住房保障建设方面。阿坝州城乡住房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21个,总投资96.76亿元。一是城镇住房重建。在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中,坚持把“人人有房住”作为首要任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提前完成了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37778户,其中:维修加固28831户、重建8947户。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2007年以来,阿坝州抢抓国家、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的机遇,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竭力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优化人居环境,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基本构建起了以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截至2017年底,阿坝州已累计开工危旧房棚户区34552套,其中:城市棚户区31036套、林区棚户区套2606套、农垦棚户区910套。城市棚户区基本建成13888套。累计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333户,分配入住经济适用房1068 套,限价商品房380 套,公共租赁房8306套。2007年至2017年,州、县财政共筹集资金89.1亿元。
  
  风景名胜区建设方面。“5.12”地震以来,全州各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严格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走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一是截至目前,阿坝州共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处(九寨沟、黄龙、四姑娘山),省级风景名胜区7处(米亚罗、卡龙沟、草坡、三江、叠溪—松坪沟、九鼎山—文镇沟大峡谷、桃坪羌寨),风景名胜区个数位居全省前列。二是全州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覆盖率达90%。三是制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条例》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制定,对进一步规范阿坝州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切实增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为构建生态阿坝、和谐阿坝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四是2008年以来全州各级风景名胜区共启动约21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投入灾后重建资金约1.8亿,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阿坝州城乡建设住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