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2018年8月29日下午,攀枝花东区检察院对三起适用速裁程序案件提起公诉,东区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了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安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某危险驾驶案。
三名被告人到庭后,首先由审判长逐一核实基本情况,核对无误后,公诉人逐一简化宣读三被告人的起诉书,三被告人均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无异议。公诉人通过多媒体依次出示三起案件证据,简洁直观,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无异议后,公诉人集中发表公诉意见,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统一答辩。
集中开庭审理主要适用于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的速裁程序案件。提起公诉前,案件已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故移送法院时建议以刑事速裁程序审理。对该类案件的集中开庭审理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开庭时间,提升办案质效。下一步,攀枝花东区检察院将就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与公安机关、法院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推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开庭为一体的刑事速裁案件办理新模式。(图片由攀枝花东区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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